年代:1878年--1953年 国籍:中国
独步楞严的圆瑛法师
圆瑛法师,俗姓吴,出家後法名宏悟,字圆瑛,号韬光,又号一吼堂主人。他是福建省古田县人,父名元云,母亲阙氏,因祷于观世音菩萨,梦观音送子至,於清光绪四年(一八七八)生此子。
在他五、六岁的时候,父母先後去世,由叔父照应他的生活。入塾读书,十分颖悟。年龄渐长,感到身世孤零,人生如幻,欲出家为僧,叔父不许。十九岁时,生了一场大病,病中发愿,如获痊愈,决出家修行。後来病愈,便到福州鼓山拜兴化梅峰寺增西上人为师,剃度出家。翌年,到涌泉寺依妙莲和尚受具足戒,并从学习教律仪。未几,到福州大雪峰寺随达公和尚修苦行,充当饭头菜头,任劳任怨不以为苦。
二十一岁时,发心行脚叁访。他先到常州天宁寺,依冶开老和尚叁究禅宗心法,老和尚焘严峻,对弟子不稍宽假,因之获益者众。圆瑛在天宁寺学习四年,继之又到宁波天童寺,依八指头陀敬安禅师习禅定,一心参究。其间他又随道阶、谛闲、祖印、慧明诸师学习天台教观,前后有六年之久。由於他喜颖悟,学习努力,使他在佛学和修持上,有了深厚的基础和成就。
他在天童寺从敬安和尚习禅那一段时间,是光绪二十七年到三十三年。光绪三十年,年方十六岁的太虚,依小九华寺的监院士达和尚出家,十八岁到天童寺,任寺中禅房,听道阶法师讲《法华经》。由於太虚天资颖悟,在学僧中有如鹤立鸡群,甚受道阶的重视,许之为法器。以此,圆瑛与太虚亦结为好友,二人曾於是年七月的“等自姿日”,在天童寺御书楼,结为盟兄弟。圆瑛是年二十九岁,已以擅长文字着称,他手撰盟书,文采可观,盟书文曰:
夫纲常之大,莫过於五伦,而兄弟、朋友,乃五轮之二也。世有生无兄弟,以异性结手足之亲,分列友朋,高盟考腹心之托。即如秘园结义,管鲍通财,同安乐,千载咸钦义气。
而吾侪身居方外,迹脱尘中,虽曰割爱辞亲,尤贵揖师处友,然有善者焉,有恶者焉;善者固可有益于身心,恶者难免转妨乎道业。悟自投身法苑,访道禅林,所见同胞如许,求其如第之少年聪敏,有志进修者,亦罕逢其匹也。
文中“悟自投身法苑”一句,悟是“弘悟”,是他的法名。
圆瑛在天童寺时,另外霎了两位朋友,一位是後来厦门南普陀的住持会泉,一位是民国初年到南洋弘化的转道。由於转遗的关系,他後来也曾到南洋弘法,并与转道重修泉州的千年古刹开元寺。
光绪三十四年,他由江南回到闽南,首先在泉州涌泉寺开座讲经,由於他宗说兼通,辩才无疑,深受缁素听众的欢迎,由此以後,他在闽南、江南声誉渐著。
宣统元年,圆瑛主持宁波接待寺。接待寺为历朝古刹,他接主後,拆除新建,重为中兴。他并在寺中创设了佛教讲习所,培养弘法人才。宣统三年,辛亥革命,民国肇建。时,佛门多故,八指头陀敬安法师为保护全国寺产,在上海联合十七省僧侣代表,成立“中国佛教总会”,圆瑛亦参与这次运动,被选为总会参译长。
民国六年,他在宁波当选为宁波佛教会会长,创办两所“僧民学校”,对入学者施以义务教育。继之煤油创办“宁波佛教孤儿院”,收容无依孤儿,施以工读教育,各省闻风争相效仿。这一段时间,他不时在江浙一带讲经。民国九年,他在北京讲《楞严经》、《法华经》,法缘甚盛。是时华北五省闹旱灾,哀鸿遍野。他参与发起组织佛教赈灾会,募捐赈灾,全活灾民无数。时,北洋政府大总统徐世昌德之,颁赠他《大藏经》一部,派员护送到宁波的接待禅寺。
民国十一年,他到南洋弘法,曾在新加坡、槟榔屿等处讲经。这时他早年在天童寺的同参转道法师,在新加坡主持普陀寺,后来又在光明山建了普觉寺,圆瑛在普觉寺讲《大乘起信论》,并与转道讨论重修福建泉洲开元寺的计划。他离开新加坡,转住台湾弘化,曾在台南讲经,十二年秋回到泉州。这时既兴转道、转物二师,笔书重修开元寺。十三年重新修建,十四年在寺中创办开元慈儿院,他任院长,陆续收养孤儿至二百多人。十五年,他重渡南洋,筹募慈儿院基金。他将募得之款,在麻六甲组织了一个基金董事会,有董事会保管本息,按实际需要拨付慈儿院支用。袄了北伐成功,国民政府奠都南京之后,内部定下了“破除迷信”的政策。破除迷信本是好事,但却把不迷信的佛教也列入迷信团体。民国十七年,政府公布了“寺庙管理条例”,地方党务干部及学界欲借机没收寺产,充实地方教育经费,就掀起了一阵摧残佛教’寺产兴学的风潮。民国十八年五月,佛教为求自保,在圆瑛、太虚、谛闲诸法师及王一亭、谢铸陈、黄忏华诸居士的推动下,在上海召开“全国佛教代表会议”,成立“中国佛教会”,圆瑛被推为会长,向政府请愿,反对“寺庙管理条例”。后来,政府把全文二十一条约的“管理条例”修订为全文十三条的“监督寺庙条例”,没收寺产的事件才缓和下来。
圆瑛主持中国佛教会,积极推动佛教参与社会事业,鼓动寺院设立慈幼院、医院、工厂、分担社会责任,以减少外界攻击的口实。民国十九年,宁波天童寺住持改选,他当选继任。因年轻是曾在此参访六年,此番住持天童,是旧地重游。天童寺是六朝古刹,禅宗祖庭,僧众逾钱,冬参夏讲,向为常规。他是年五月进院,当众宣布他住持天童的原则:“为法为人,尽心尽力”。他并提出“十二不”与大众共勉:“不贪名、不图利、不舞弊、不苟安、不放逸、不畏强、不欺弱、不居功、不卸责、不徇情、不背理。”进院之后,随即开讲《塄严经》,四方学者云集。以后,他每年冬季传授三坛大戒,丕振宗风。
到了民国二十年,“寺产兴学”事件余波荡漾,风波再起。这时有一位中央大学教授怡爽秋,是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育硕士,回国在中大任教。他提出了四项主张——“打倒僧阀,解散僧众,书拨庙产,振兴教育
版权所有:准提咒念诵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