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钱,用了才是自己的

发布时间:2023-02-17 16:51:06作者:准提咒念诵网

  钱,用了才是自己的

  我负责编辑《人生杂志》前后有6年之久。记得有一次,发行人东初法师说:“钱,用了才是自己的!”这一句话使我终身受益无穷。

  从小我就在贫苦中长大,因为没有钱,养成不购买的习惯,乃至养成不积聚的习惯。这习惯对我一生帮助很大。财富是五家所共有,遇到水灾、火灾、贪官污吏、盗贼及不肖子孙,财富转眼成空。有钱是福报,会用钱才是智慧。

  1951年,我在台湾佛教讲习会担任教务主任,台湾省佛教会发给我新台币50元的月薪。对于一般人而言,这是微乎其微的,但是,因为我从小在丛林中长大,50元对我来说也算是很多了。我每个月拿这笔钱为教室校舍添置教学设备,为贫苦学生购买文具用品,眼看莘莘学子在佛学上有所成长,能为教界所用,感到非常欣慰,这不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吗?

  过了两年,我到了宜兰念佛会,每月有新台币300元的供养,我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富有了!当时,戴十字架十分盛行,我拿出150元购买银制的卐字项链,与前来听经闻法的青年佛子结缘,希望他们能挂在颈上,代表自己崇高的身份。另外的150元,我则用来订购100份《人生杂志》供信徒阅读。后来,随我学佛的青年有增无减,阅读《人生杂志》的信徒跟着我到处传教,我更进一步地了解到:“钱,用了才是自己的!”

  1956年,我放弃了日本大正大学博士班的入学机会,将这笔开销节省下来,后来供慈庄、慈惠、慈容、慈嘉、慈怡等人赴日留学。当年正是经济最为拮据之时,很多人都笑我是个没有财务头脑的傻子。结果,他们在学成归国后,均以所学奉献佛门。几十年来,我不断资助年轻佛子念书求学,甚至到国外参学,现在他们陆续成为佛光山的中坚分子。

  那些年,我经常往来于高雄和台北,中途在彰化午餐,小店里一碗一元五角的素食阳春面,我付五块钱。人皆怪之,我却感到理所当然。因为那时佛教事业并不普遍,身为佛子,我只是想尽一份微薄的力量,期能抛砖引玉,鼓励商人多从事有关佛教的事业。如此一来,不但商人可因佛教而受惠,也便利了佛教徒购买用品,方便大家吃素,岂不一举两得?

  我常到香港,香港的计程车经常拒载出家人,我若乘坐一次都以双倍的车资给他,希望能改变风气。后来,我更将这种理念扩及一些贩夫工商,例如:我到澎湖去布教,往往买了一大堆当地居民兜售的小石子,回来之后却不知道如何处理是好,我到泰北去弘法访问,在小摊子边徘徊良久,左看右看都没有自己欢喜的东西,只得给每个摊贩泰币100元,100多个摊贩都用奇异的眼光看我,我只是实践我“小小布施”的心愿。

  我没有购买的习惯,但要买时从未想买便宜货,总怕商人不赚钱。我以为,本着一种欢喜结缘的心去消费购买,将使商人因经济改善而从事产品品质的改良创新。钱,与其购买自己的方便,不如用来购买大家的共有、大家的富贵。如此一来,“钱,用了才是自己的,也是社会大家所共有的”。

  35年前,曾经有一个贫穷的小女孩,因人介绍,前来找我,表示要跟随我学习佛法。那时我自己托身何处都感困难,只有婉言拒绝。但在她临走时我又非常不忍,当下即掏出身上仅有的50元相赠,以为她另寻佛学院,作为学道之资。没想到35年后的今天,她居然以10万倍的捐款作为报答。布施金钱,不是用来买一份虚名,不在于数目的多少,而是以一份诚心来赢得自己的欢喜和自己的心安理得!

  反观浊世中,一些人坐拥财富珍宝,出入汽车洋房,一旦死后,生前的所有钱财不但带不走,而且形成后世的祸源,宁不悲乎?正所谓:“一粒落土百粒收,一文施舍万文收,与君寄在坚牢库,汝及子孙享不休。”

  金钱如水,必须要流动才能产生大用。如何用钱是一种很深的智慧。用钱最好使大众都能获得取之不尽、用之不竭的般若宝藏,才能使自己永远享有用钱的快乐。所以,我深深觉得:拥有钱是福报,会用钱才是智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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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·佛光菜根谭·

  有田不种,必无收成,

  有钱不用,必空积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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