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持准提咒免杀身祸】
七俱胝佛母所说准提陀罗尼经(不空译):『若在路行。诵此真言。不被贼劫伤损。亦离诸恶禽兽等难』
李绳之,字受伯,明朝嘉定人,是李玉海的公子。他平日持斋茹素,虔信佛法,每日持诵金刚经、准提咒,从未懈怠。
崇祯辛未年九月二十二日,他偕同朋友汪仲起游城,走过一条弯曲的小径,突然从路旁钻出一个人来,手持巨斧,抓住受伯的颈部,连砍了十几下就抽腿而逃。
仲起赶紧扶起受伯,竟发现他安然无恙,只是左手臂留有两道浅痕而已。这时小路来往的行人,看到这种情形都非常惊讶。
一会儿,受伯的家丁集合起来,将那个持斧头砍杀受伯的人追捕回来。原来是庄里的仆人甘宠,因为欠了租税,自忖不能归还,而起了谋害之心。
甘宠接受官员审问时,官员问他为何不直接劈砍受伯的头?甘宠说:「我当时只看到莲花数朵,看不到受伯的头,连砍几次砍不着莲花,只得砍根茎,那知竟仅伤了他的左臂
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