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诚法师
寺院商业化既有佛教自身的原因,又有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问题和时代原因。从上世纪80年代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恢复以后,各地寺院在政府支持下相继重建。但大多是从发展旅游、促进经济的角度出发,致使坐落于风景名胜区的寺院,不知不觉中成为相关利益部门的创收工具。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,商品经济的发展使某些利欲熏心之辈,把佛教神圣的信仰资源当成了投资牟利的“摇钱树”和“绩优股”,用各种手段占用、盗用、骗取佛教资源。诸如“名山被上市”、“寺庙被承包”、“僧尼被假冒”之类乱象屡屡发生,给社会大众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,使佛教形象被严重抹黑。面对外部环境的快速转变,佛教寺院的观念、制度、生存发展形态明显滞后于整个时代,形成于传统农业社会的自给自足的丛林模式,根本无法应对商业大潮的冲击,现代社会的复杂多变使单纯、静态的丛林制度相形见拙、漏洞百出
。再加上一些寺院僧人素质平庸、道风不振、管理无序,更无力抗衡乃至超越“被商业化”的怪圈。对于这个问题,佛教界和国家相关部门都非常重视。2017年,国家宗教事务局工作重点中,有治理佛教、道教领域商业化;研究商业资本退出寺观的机制和举措;进一步整治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等借教敛财的问题。作为佛教界自身来讲,加快推动中国佛教的现代化转型,尽快与时代发展、社会制度接轨,是抵制商业化的根本之道。因此,转换思想观念、建立现代管理制度、提高法治化水平、培养现代弘法人才、形成与社会各界的良性互动、创造寺院的新型社会形态和发展模式,就成为佛教健康发展的一系列重点。为此,我们要抓住时代机遇,争取更大的政策支持,齐心协力推进佛教的现代化转型。(文:中国民族报 吴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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