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伦明朝永丰(今江西省永丰县)人,字彝正,号一峰,宪宗成化初年状元及第,官任修撰(状元专就之职)。
罗伦五岁时,曾跟随其母,进入果园,树上果实成熟掉落地上,大家都争相捡取,只有罗伦,与众不同,人家赏赐给他,他才接受。
罗伦从小家境贫穷,以采柴放羊维生,爱好读书,每次出门都挟带书本,一路读诵不停。后来当了秀才,便立志要学圣贤,知县官张瑄怜悯他的处境,周济他粟米,可是罗伦婉辞不肯接受。父母去世时,居丧三年期间,哀伤守孝,粗衣劣食,过了丧期,才吃盐乳酪。
宪宗成化二年,罗伦赴京会考进士,来到苏州时,梦见范文正公(范仲淹)对他说:“你某年某月某日,在某楼中的善行,感动上天,明年状元,当属于你了……。”罗伦醒来回忆从前,曾在某楼中,有一女子前来挑引调戏,罗伦以严正的态度,予以拒绝这件往事。
罗伦又再前行,途中随从仆人经过一家门前,拾到一只金手镯,行走五天路程后,罗伦偶然忧虑路费不够,仆人才告诉罗伦拾到金镯,罗伦听了非常生气,马上要返回原地送还失主,仆人说:“这样往返,会延误考期……。”罗伦说:“这金镯,必定是人家婢女或仆人不小心失落,如果被他主人逼问拷打致死,是谁的罪过呢?我宁愿不参加会试,也不能使人因而致死。”于是主仆两人风尘仆仆,竟然又返回原来地处。果然是那家婢女,因泼弃洗面水时,不小心遗失在地,主母怀疑婢女私藏起来,因而挨受鞭笞流血,婢女深受委屈,几次想要寻死,主母丈夫又怀疑其妻,私下送人,追根究底,痛加责骂,其妻被冤枉,气忿不平,要上吊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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